很難得我寫了兩篇耶,
明明說自己想睡覺卻還這麼多話。
今天的主題是想說說「責任」的問題,
我從以前就自認為是一個不想負責任的人,
咳,請不要想歪了,謝謝。
這次的一百元事件讓我想起了一件事。
還記得在國小的時候,我有一陣子是掃廁所的。
有一天就不知道為什麼的,
我們一群人說好要帶錄音帶和小型錄音機去聽音樂,
隔天,我帶了一片蕭×軒的錄音帶,某A帶了錄音機,
正當我們都聽得很爽準備回教室的時候,
恐怖的事情發生了,那錄音機竟然很離奇的消失了,
天曉得,是哪個「碰肚死短命」的把它給偷了。
回教室後,我們就開始討論了,
不是討論怎麼偷的,是討論索賠問題,
嗯……我們沒有訂契約,
抱歉,這是題外話,
某A指稱:「那錄音機是我姐的,你說我要怎麼跟她交代?」
某B回答:「不然我們一起出錢給你買一台好了。」
是的,正當大家正努力想辦法時,
有隻白目龜說道:「我幹麼賠,又不是我弄丟的。」
很好,故事到此為止。
上面的故事你會想到什麼呢?
希望你不會只想到怎麼譙那隻可愛的龜龜。
人在一生中總會需要負許多責任,
從出生到你歷經人生的中點、步入禮堂、甚至是將半隻腳踏入棺材。
我們也不能只想要別人單方面的負責,
這樣反而會變得不公平,
而如果沒人願意為了自己所說的話負責任,
那這世界上的爛攤子誰來收,
妳嗎?我嗎?抑或是那一點關係也沒有的老王?
這樣不會太不合理了嗎?
從今以後,多為自己負點責任吧,可愛的龜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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